锥壳又称锥形封头。与半球形、椭圆形和碟形封头相比,锥壳因结构不连续,与圆筒体连接处的应力分布并不理想,但其特殊的结构形式有利于固体颗粒和悬浮或粘稠液体的排放,因而常用作设备的下封头。
常用的锥壳半顶角α有30°、45°和60°三种。对于锥壳大端,当锥壳半顶角α≤30°时,可以采用无折边结构; 当α>30°时,应采用带过渡段的折边结构,同时大端折边锥壳的过渡段转角半径r应不小于封头大端内直径D,的10%,且不小于该过渡段厚度的3倍。而对于锥壳小端,当锥壳半顶角α≤45° ,可以采用无折边结构;当α>45°时,应采用带过渡段的折边结构,同时小端折边锥壳的过渡段转角半径r,应不小于封头小端内直径D的5%,且不小于该过渡段厚度的3倍。





(5) 不锈钢、铜锥形封头、镍及镍合金锥形封头热成形时,宜采用电热炉加热,也可采用燃气炉、燃油炉加热,但不应采用焦炭或煤加热炉加热。
(6) 对于热成形的镍及镍合金锥形封头,当采用燃气炉加热时,燃气中的硫含量应低于0.57g/m3;当采用燃油炉加热时,燃油中的硫含量应低于0.5%。加热前应去除工件上所有含硫的油、油污、油漆、铅笔标记、润滑剂等。
折边锥形封头包括圆锥体、折边和圆筒体三个部分,多用于锥体半顶角α30°的场合。因α越大锥体应力越大,所需壁厚也越大,加工就越困难。所以,除非特殊需要,带折边锥形封头的半顶角一般不大于45°。此外,折边的内半径r越大,封头受力状态越好,因此《设计规定》作出了如下限制:折边内半径r应不小于锥体大端内径DN的10%及锥体厚度的3倍。